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今后3年,内蒙古每年将从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帮助他们及时就业。
内蒙古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将拿出不低于招募总数15%的比例定向招募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中央驻内蒙古各类企业、自治区国有企业每年要按接收计划20%的比例面向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
按照相关政策,内蒙古各旗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蒙古族和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三少民族”人口聚居旗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录用(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在公共服务类窗口单位要设置蒙汉语兼通岗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民族教育培训及其教研机构在招聘教师和教研人员时要优先招聘师范类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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