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内蒙古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2013/3/4 15:17:00 114招生网内蒙古站 【 】  

  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内蒙古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据介绍,内蒙古全面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性别、学历等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帮助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内蒙古加大对各类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高校毕业生行为。

  内蒙古明确规定:凡在自治区境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享受创业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开放,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并按微利项目据实全额贴息。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114招生网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高考政策,内蒙古高校推荐,内蒙古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2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