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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呼和浩特市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3/3/12 16:21:00 114招生网内蒙古站 【 】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呼和浩特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区为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着力优化我市党群机关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特殊要求的见公开遴选职位名称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拟遴选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低于1:10的,则按1:10的比例逐次减少遴选计划职位人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5:1。

  (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四)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月24日在《呼和浩特日报》、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各遴选单位可在相应的网站上转发公告。

  (二)报名。

  1、职位查询。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呼和浩特市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职位名称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向遴选单位咨询。

  2、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9:00至2013年3月5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报考者登录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http://www.nmgdj.gov.cn/nmgldrcw/)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审核通过前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审核通过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4、报名确认。初审通过者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者须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须登录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交纳笔试、面试劳务费用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8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于2013年3月12日—14日登录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知识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查。面试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与《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登记专用章)等。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察人选在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公布并告知当事人。

  4、面试组织。面试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监督小组由市纪委选派人员组成。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严格核对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2、决定初步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初步拟遴选人员。

  3、体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初步拟遴选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初步拟遴选人员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呼和浩特日报》、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存在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与原单位不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职务)。试用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办法等有关纪律要求,特别要认真贯彻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反公务员考录工作纪律的现象。

  (二)遴选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选调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纪律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1—4606018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1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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